索引号: | XXGK-2017-0042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28365net | 发文文号: | 礼政办发〔2017〕129号 |
成文日期: | 2017-11-10 | 发布日期: | 2017-11-10 |
发文机关: | 28365net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省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全县做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8365net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全县做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省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做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相关准备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以《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县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2017年县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主要考核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3个方面内容。
三、省考核组领导成员
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员:省政府办公厅1人,省卫生计生委1人,省公安厅消防总队2人
四、考核步骤
结合《考核实施细则》按照自查自评、实地检查、综合评价3个步骤组织实施。
1、自查自评(11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县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对照《全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计分表和《考核流程》,对2017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量化打分,形成自查报告和自评结果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实地检查(11月25日前)。考核组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实地抽查等形式开展检查。抽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消火栓)、社会消防力量发展情况(卫星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及镇、街道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对于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抽查行业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五、任务分工
县发改局:1、将消防安全纳入年度科研计划和科普教育内容;2、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3、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县住建局:1、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统筹实施;2、年内增加市政消火栓数40个;3、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和完好率未分别达到100%、98%以上;4、年内未完成县城、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和其他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编制修订工作;5、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6、教育、文化、卫生计生部门行政审批档案,依法对消防安全进行严格把关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给予审批;7、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县交通局:1、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统筹实施;2、督促交通管理和运营单位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3、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4、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等行业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未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县商务局:1、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加油站(点)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统筹实施;2、指导加油站(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3、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按照各自职责对消防产品质量和生产、销售单位实施监督;2、将企业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4、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等行业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未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1、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2、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培训工作和火灾逃生演练;3、行政审批档案,依法对消防安全进行严格把关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给予审批;4、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相关职责、任务;5、将消防知识列入当地中小学教学内容;6、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7、各类学校每年开展全员消防演练少于1次;8、达到责任书规定的“中小学校《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配备率达60%以上、4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进课程、50%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求;9、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县人社局:1、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2、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培训工作和火灾逃生演练;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县文化局:1、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2、落实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推动消防文化作品编创、公演;3、行政审批档案,依法对消防安全进行严格把关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给予审批;4、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相关职责、任务;5、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6、组织做好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县旅游局:1、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2、指导、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使用、旅行社和旅游景点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县民政局:1、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2、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工作;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县卫计局:1、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2、行政审批档案,依法对消防安全进行严格把关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给予审批;3、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相关职责、任务。
县广电局:1、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相关职责、任务;2、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4、组织做好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5、每月免费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各少于100次;6、火灾防控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免费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少于5次。
县安监局:1、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相关职责、任务;2、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3、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电信、移动、联通:1、年内部署消防安全工作;2、通信运营商在火灾防控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少于1条。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考核相关各项工作,自查报告、专题报告和自评结果于11月1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及省政府公安厅的考核细则逐条对照,尽快查漏补缺,确保迎检工作的万无一失。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此次迎检准确工作,如在此次迎接工作中出现过大失误造成对县政府的通报批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该单位的负责人责任,按照情节予以处分。
附:1、省政府2017年度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2、省政府2017年度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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